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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經辦案人員主持調解,某公司與某生態局在湛江中院行政爭議化解中心共同簽署調解協議,承辦法官依法制作了《行政調解書》并當場向當事人送達。這是近年來湛江中院首例以調解方式結案的行政訴訟案件。
2021年,某生態局對某公司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認為該公司排放的生產廢水化學需氧量濃度超過相關規定排放限值,決定對其處以罰款20萬元的行政處罰。該公司對此不服,遂提起行政訴訟。該案二審審理期間,辦案人員依托湛江市行政爭議化解中心平臺,組織雙方當事人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經過辦案人員耐心的釋法說理,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罰款金額變更為8萬元。本次環保行政處罰案件的成功調解,高效、便捷、低成本解決了行政爭議,有效助力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
據了解,湛江市行政爭議化解中心成立一年多來,堅持服務大局、司法為民、公正司法,已成功化解了10宗行政爭議,既有效維護了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也促進了政府部門依法行政,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下一步,湛江中院將繼續推進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努力實現案結事了、政通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