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為進一步提升交通參與者的文明素養,營造更加安全暢通、文明和諧的交通環境,湛江交警結合《全省夏季突出交通違法行為專項整治百日行動實施方案》部署,組織各轄區大隊開展交通秩序整治,助力我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據8月7日《湛江日報》)
文明和諧、暢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是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保障,也是城市文明的重要體現。我市自2013年啟動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以來,以惠及民生為根本目的,大手筆投入打造各項民生工程,城市基礎設施不斷完善,市容環境越來越好,文明程度也是越來越高。但是,汽車保有量的快速增長,也使得道路交通環境日趨惡化,各種不文明交通行為時有發生,交通事故不斷。
交通安全法規是用來保障交通安全的,行人、非機動車駕駛人和機動車駕駛員一樣,都是交通法規的受益者,理應自覺遵守,安全、順暢的道路交通環境也需要市民群眾共同維護。但現實中,總有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司機和行人以身涉險,給自己和他人造成巨大的道路交通安全隱患。一些人不能自覺依照文明道德、法律法規的要求行事,克服不了從眾的心理影響,這顯然也是和交通文明意識缺失有關。
文明、道德作為一種文化軟實力,對一個城市的整體形象和發展會產生巨大的影響。糾正不文明交通行為,讓所有交通參與者都能自覺遵守交通道德,并且形成一個城市的交通文明和交通文化,這要靠市民自覺守法意識的培養。也只有每一個人都具有較強的自覺守法意識,都對社會安全承擔一定的義務,才能創造自覺守法的社會“大環境”,提高全社會的交通安全系數。
提高自身素質,養成文明交通習慣,重在自覺行動。這就需要廣大市民能從我做起,自覺糾正闖紅燈、逆向行駛、駕駛電動自行車不佩戴安全頭盔、非法安裝遮陽傘、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等違法行為,對不文明交通行為說“不”,做文明人、走文明路、開文明車,成為文明交通踐行者和推動者,使文明出行成為我們每個人的生活態度、湛江的城市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