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佚名:國家四部委在2016年就下發了《關于加快居民區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通知(發改能源[2016]1611號)》,要求新建居住區應統一將供電線路敷設至專用固定停車位或預留敷設條件,但東盟城二期作為新建居民小區沒有執行該規定。現在我向物業提出申請在二期地下車庫的產權車位上安裝新能源車充電設施,物業卻說因為消防驗收問題及沒有政府部門下發任何文件等理由拒絕并不允許安裝。
赤坎區人民政府:根據湛江市住建局《關于既有住宅物業小區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適用標準的通知》要求,我市既有住宅物業小區安裝充電基礎設施的消防安全條件應滿足《電動汽車分散充電設施工程技術標準》(GB/T51313-2018) 安全要求。東盟城二期消防工程驗收權限在湛江市住建局,有關事項的疑問可向湛江市住建局建設工程消防建管科作進一步的咨詢。據赤坎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向東盟城二期物業了解,該小區物業已計劃在北門露天公共區域建設充電設施,正在等開發商審批投資。為推動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緩解廣大群眾日常增長的需求,赤坎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議東盟城物業加快電動汽車露天集中充電設施建設的進程,早日運營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