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
進口再生金屬原料在我國經濟發展中發揮著重要作用,為進一步規范進口再生金屬原料的檢驗監管秩序,落實進口再生金屬原料國家標準要求,海關總署于2022年3月14日發布了《進口再生銅原料檢驗規程》(標準編號SN/T5416-2022)、《進口再生黃銅原料檢驗規程》(標準編號SN/T5417-2022)、《進口再生鑄造鋁合金檢驗規程》(標準編號SN/T5418-2022)三項再生金屬原料檢驗規程,自2022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
此三項檢驗規程規定了相關再生金屬原料檢驗的術語和定義、總體要求、現場檢驗、取樣、實驗室檢測和結果處置等內容,將國家標準要求細化成可在口岸供海關執行的操作程序,是海關開展口岸檢驗監管工作的依據。
近年來,湛江海關不斷強化進口再生金屬原料監管,嚴防洋垃圾入境,通過實施“一船一方案”,提前收集發貨人、進口商、原產地、裝貨港檢測報告等12項數據,結合其他海關高風險查發信息強化分析研判,對重點企業加大布控查驗力度,并將再生金屬原料取樣作業全程納入視頻監控,確保檢驗過程規范高效、可追溯。
湛江海關提醒,10月1日起,海關將嚴格按照三項檢驗規程要求開展進口再生金屬原料檢驗監管工作。請相關進出口企業在組織境外貨源時,按國家標準把好質量關,并熟悉進口再生金屬原料的裝運、單證、外觀、尺寸等檢驗規程要求,配合海關做好進口再生金屬原料的檢驗監管。相關檢驗規程標準文本可通過中國技術性貿易措施網站(http://www.tbtsps.cn)標準欄目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