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交樓就不會爛尾嗎?
保交樓一般來說是不會出現爛尾的情況。保交樓具體是指百姓購買的房子要按時交付,不能出現爛尾的現象。“保交樓”是房地產業健康發展的重要基礎。推出專項借款政策意味著各地問題項目將進入規模化復工復產,全國“保交樓”工作有望加速推進。多部門聯手推動“保交樓”,有助于管控重點風險,緩解市場觀望情緒,提振房地產市場信心,穩定市場預期。
各地各部門聯手穩步推進“保交樓”工作,有利于“穩民生”,有利于實現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目標,同時也是促進房地產行業步入良性循環的關鍵一步。
怎樣才能實現保交樓的目標?
首先要充分認識“保交樓”的重要意義。這不是空話,也不是大話、套話,而是最現實、最重要、最緊迫的話。只有實現了“保交樓”,“保民生”、“保穩定”才有基礎。而監管部門需要做的,就是在“保交樓”過程中,不要出現保量不保質、保工期不保質量的問題,確保大樓既能按期將會,更能按質交付。那么,“保交樓”工作也就可以認為是高質高效完成了,對“保民生”、“保穩定”也一定能夠發揮出非常重要的作用。
其二要壓實企業的主體責任。在“保交樓”問題上,政府只是監督主體,只負責承擔監督責任,“保交樓”的責任主體是企業,必須按照“誰拿地、誰建樓、誰交付、誰擔責”的原則,把“保交樓”的責任壓實在企業身上,而不是政府把責任擔過來。如果企業不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就要依法查處。這一點,必須明確,而且要不折不扣地加以落實。落實不到位,監管就有責任,就要追究監管機構的責任。
再者要履行好監管職責。監管不是擺設,監管者不是只行使權力、不承擔責任。房地產市場的許多問題,都與監管責任不落實有關。在“保交樓”問題上,必須在壓實企業主體責任的同時,壓實職能部門的監管責任。工期、質量、配套、物業、服務、矛盾化解、問題解決等,都是監管部門的責任,也是監管部門的職責。只要“保交樓”出現問題,除追究企業的主體責任外,也要追究監管機構的監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