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協議書都需蓋什么章?
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公章、學校就業部門公章。
就業協議書簽訂有以下注意事項:
1、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達成協議并在就業協議書上簽名蓋章,用人單位應在協議書上注明可以接收畢業生檔案的名稱和地址。
2、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批準蓋章。
3、用人單位必須在與畢業生簽訂協議書起的十個工作日內將協議書送學校畢業生就業的工作部門。
4、由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在協議書“乙方基本信息”中的“學校有關信息及意見”一欄填寫(或制作長條章加蓋),補蓋學校就業部門公章,并及時將協議書反饋用人單位。
就業協議書一定要簽嗎?
原則上來說可以不簽。因為就業是一個人的自由,可以選擇就業,也可以不就業。就業協議只代表一個就業意向,是國家對應屆生就業率的一個統計,政府不會要求學生必須填,只是學校的要求。填了對你將來考研、就業也不會有什么影響,但最好找個自己熟悉的企業簽,到時候可以再出個解約證明,以防萬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第三條
勞動者依法享有平等就業和自主擇業的權利。
勞動者就業,不因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視。
就業協議書丟了怎么辦?
畢業生如遺失《就業協議書》,請于就近的報刊登報聲明作廢,隨帶報紙經所在系負責大學生就業工作的老師簽署意見,至招生就業辦,招生就業辦審核同意后,予以補發。補發的《就業協議書》上注明“該生原件已遺失,此份為遺失補辦件”,以示有別于正式的《就業協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