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做方田均稅法?
方田均稅法是以各州縣域耕地清查計量,以東南、西北四面長1000步為1方,相當于1萬畝,核定戶戶擁有土地的數量,然后根據地形、土壤質量等條件分為五份(第二年改為十份),編制地籍和賬簿,并確定每畝的稅額。方田均稅法是指宋代對土地賦制進行改革的措施。
方田均稅法是北宋王安石所推行的新法之一,方田均稅法首創為北宋大理丞郭諮,最早稱“千步方田法”。王安石當政時,為了解決以前土地不整、稅戶相率隱蔽的農田逃稅問題,方田均稅法的實施,雖然可以增加稅源,減輕農民負擔,但由于其復雜和困難,以及強大的地主的強烈反對,所以只在少數地區實行。
方田均稅法的影響有哪些內容?
第一、方田均稅法實行以后,豪強地主隱瞞的大量土地被清丈出來,據實納稅,增加了政府的收入。在實行方田均稅法的地區,靠山林荒地為生的農戶免除了賦稅負擔,農民得到了實惠,積貧積弱局勢有所改觀。
第二、方田均稅法的施行減少了隱田逃稅現象,丈量出大量隱瞞土地,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農民的負擔,在短時間內大幅增加了國賦稅收入,對于增加國收入,有著積極的作用,而且方田均稅法采用梯級納稅,比較科學,客觀上促進了社會生產的發展。
第三、方田均稅法的實行卻侵害了豪強地主階級的利益,遂遭到他們的強烈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