淋雨試驗分為擺管式淋水試驗和噴頭式淋水試驗。淋雨試驗適用于航空、汽車、家電、外部照明和信號裝置及汽車燈具外殼防護。
淋雨試驗的適用范圍有哪些?
GJB 150.8適用于可能遇到淋雨環(huán)境的軍用設備,不適用于做淋雨腐蝕試驗,也不適用于評定飛機擋風罩除雨器的適應性。眾所周知,軍用設備無論是處于工作狀態(tài)還是貯存狀態(tài),它們都將不同程度地受到各種水的影響,其中受淋雨影響最為常見,有些設備雖然有防雨措施,但還會受到暴露在其上表面的凝結水或泄漏水的影響。
當降雨時,由于雨水的滲透、流動、沖擊和積聚,會對軍用設備及其材料產生各種影響。如暴雨會干擾雷達信號的傳播;大雨滴能侵蝕高速飛行的飛機和導彈的表面;雨水能滲透到設備內部并毀壞其結構和部件。因此,降雨對產品的影響是不容忽視的。軍用設備進行淋雨試驗的目的是確定這些設備在淋雨條件下,其外殼防止雨水滲透的能力和遭到淋雨時或之后的工作效能。
它主要用于確定:
a. 保護罩或保護殼防止?jié)B雨的有效性;
b. 設備在淋雨暴露期間或之后滿足其性能要求的能力;
c. 設備由于淋雨造成的物理損壞;
d. 雨水排除系統(tǒng)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