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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障礙環境建設法草案4月24日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二審。草案規定:國家支持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或者其他無障礙設施,為殘疾人、老年人等提供便利。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采取措施創造條件,推動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或者其他無障礙設施。(央視新聞微信公眾號)
既有住宅加裝電梯一直是老舊小區改造難點,最大的阻力來自小區業主的意見難以統一,高樓層與低樓層業主之間的利益沖突時常成為最大阻礙。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入法為走出“一戶反對全樓擱置”的困局提供了法律保障,但老舊小區加裝電梯工作真正落地還須細化措施、合力“破冰”。
首先,要平衡各方利益。如2020年青島市從頂層設計入手,調整了加裝電梯征求意見的比例范圍,從“一票否決”變成了“雙三分之二”同意就可以申請加裝電梯;同時也重視個別業主、特別是一樓業主的意見,新增了《對權益受損業主的補償方案》,引導居民對權益受損業主進行補償,通過補償杠桿,撬動難題的解決。青島市老樓裝電梯政策的“破冰”,值得各地借鑒。
同時,需要多方合力。如何讓投入最大、意義最大、難度最大的老舊小區改造“菜單”里最大的“一盤菜”——加裝電梯“加速”,既需政府部門愚公移“山”、有效組織和協調,更需發揮居民自治的智慧,合力解決好業主意見難統一、資金籌措難協調、后期管理難到位等問題,避免或者減少安裝電梯產生的糾紛,讓高齡老人不再為上下樓梯而發愁。如濟南市針對加裝電梯業主意見難統一的問題,建立既有住宅加裝電梯議事制度,為解決業主之間對加裝電梯的意見分歧創造條件,各地不妨一試。
在加裝電梯工作中,還應加強屬地管理。要把該項工作作為鎮街道的“書記工程”,突出發揮黨建工作在社會治理中的引領作用,通過小區所屬單位和社區主動引導,破解居民因加裝電梯而產生矛盾的難題。通過業務指導到位、政策引導到位和思想政治工作到位,全力促進居民意見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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