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行為處分規定是由我國監察部、人社部、財政部以及審計署針對違規發放津貼行為的處分規定,它有利于維護收入分配秩序,嚴肅財經紀律,規范津貼補貼政策執行。
法律依據:
《《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行為處分規定》》第一條
為維護收入分配秩序,嚴肅財經紀律,規范津貼補貼政策執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行為處分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津貼補貼包括國家統一規定的津貼補貼和工作性津貼、生活性補貼、離退休人員補貼、改革性補貼以及獎金、實物、有價證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