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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暴力”也是暴力的一種表現形式。近期,霞山法院審理的被告人陳某等16人惡勢力犯罪集團強迫交易、尋釁滋事、非法拘禁等系列犯罪案件,經湛江中院二審維持原判。
基本案情
2014年至2018年期間,被告人陳某為壟斷一小區裝修業務,逐步形成了以陳某為核心的惡勢力犯罪集團。該犯罪集團除了實施強占房產的尋釁滋事及非法拘禁犯罪行為外,還通過與小區物業人員勾結,打著“規范管理”的旗號增設出入證、高空作業證,限制、阻礙其他商家、工人活動,但為犯罪集團內部人員開通“綠色通道”。該犯罪集團除安排人員巡查、驅趕其他從業人員進入小區提供正常服務外,還通過言語威脅恐嚇業主、堵塞業主家門口鎖孔、阻礙材料搬運安裝、禁止雇傭他人提供搬運服務等手段,強迫業主向其購買裝修材料和服務,從而壟斷了小區裝修業務。
霞山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陳某構成強迫交易罪,與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數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四個月,并處罰金三十萬元;其余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四個月至一年三個月不等刑罰。
法官說法
本案中,該犯罪集團人員通過堵門阻工、驅趕從業人員、派員巡查、威脅恐嚇等“軟暴力”行為壟斷裝修業務,實際上已使他人產生恐懼、恐慌進而形成心理強制,致使業主被迫接受材料買賣和裝修服務,擾亂了小區的正常生活、工作、生產、經營秩序,應以強迫交易罪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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