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轉移養老保險需要下列手續:如果當事人在異地就業的,需要由原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為其開具繳費憑證;然后由原單位為其轉移社保關系至新單位;再由新單位為其辦理社保的續接手續;最后由單位每月在新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為其繳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二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醫療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