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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霞山區“政法網格員”在參加“千警入格”時,收到百儒村村民反映,某酒廠在法院判決后,一直拒不騰退土地,嚴重損壞了村民利益。
原來,該酒廠于1992年11月租用百儒村47.23畝土地作為酒廠用地,僅初期一次性支付了3年租金,此后不再給付。百儒村多次派代表與某酒廠溝通無果后,向霞山區法院提起訴訟。2008年霞山區法院判決租賃合同終止履行,判令某酒廠支付拖欠的租金與利息,將土地歸還給百儒村。然而,在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某酒廠相關負責人以存放的藥酒價值較高、存量較大、存儲條件要求較高,搬遷容易導致藥酒變質等種種理由為借口,表示無力搬走財物騰退土地。由于被執行人拒不配合、干擾執行等多方面因素影響,導致該案歷經四次執行無法到位而擱置至今。
霞山區委平安辦通過“千警入格”受理事項交辦機制,將該事項交辦區法院后。經過區法院層層匯報,霞山區委主要領導就此案前往百儒村開展“平安夜訪”活動,進一步了解案情,并現場決定由區委政法委牽頭成立工作專班,協調推進執行工作,由掛點百儒村的3名“政法網格員”、4名區“平安夜訪”干部負責配合做好神皇酒廠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及百儒村民委員會干部、村民的釋法明理工作。
隨著霞山法院執行局局長一聲令下,由政法委、法院、檢察院、公安、消防、建設街道等部門組成的九個執行工作小組有序進場,開展清點、記錄、搬運、維持現場秩序等工作。經過8個小時奮戰,順利將清場完畢的47.23畝土地交還申請執行人。至此,歷時15年的土地騰退案終于得到妥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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