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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文明、遵法紀、講道德,文化濃、產業興、村民富……”在吳川市黃坡鎮各條村莊,一條條凝聚村民智慧的村規民約,不僅寫在紙上掛在墻上,還潛移默化地融入了村民的心中。(據6月17日《湛江晚報》)
規范“訂約”,有約可依;規范“修約”,因時而變;規范“守約”,運用獎懲……黃坡鎮30個村(居)委會249條自然村全部制訂村規民約,在維持治安穩定、保持環境整潔、推動鄉風文明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既“約”出了文明村莊,又“約”出了美麗家園,有力助推了鄉風文明。
村規民約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監督的行為規范,介于法律和道德之間,更多的是發揮道德的約束作用。可別小看了村規民約這個道德的“軟約束”,一個科學、健康、可操的村規民約,可以打破傳統陋習“老規矩”,驅散變味“人情風”,從而實現“良幣驅逐劣幣”,在農村涵養健康的文化氛圍,讓美麗鄉村“炫起來”。 近年來,我市各地形成的“勤儉節約過日子,人情交往不鋪張;婚喪嫁娶不攀比……”等文明鄉風,無不得益于村規民約的規范引領。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執行,在于落地見效。為此,既要在制定時匯民智,充分尊重村民的主體地位,從村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出發,科學合理地確定村規民約的內容,又要在執行中勇創新。比如實行“道德超市”積分制,以道德積分兌換家庭榮譽的形式助力村民踐行村規民約。通過各種創新手段讓村規民約走進千家萬戶,真正讓農村鄉風美起來、環境美起來、生活美起來。
俗話說“十里不同風,百里不同俗”,每個地方的風土人情、生活習慣等方面都不盡相同,加上不同時段對鄉風文明的要求也不盡相同,為此,村規民約既不能千人一面,需要因地制宜,又要隨著形勢的變化因時制宜。比如,一些地方將疫情之后“踐行‘光盤行動’、使用公筷公勺”等好做法寫進了村規民約,這樣因時因勢而動的村規民約才會沾著泥土、冒著熱氣,才會有吸引力、生命力。
值得一提的是,任何村規民約都不得凌駕于法規之上,必須堅決杜絕拍腦袋決策、“權大于法”等任性行為,只有在法規框架內“訂約”“修約”,才能讓村規民約更優秀更健康更可操。讓我們都來充分發揮村規民約的作用,讓村規民約“約”出文明鄉風、良好家風、淳樸民風,煥發出鄉村文明新氣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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