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可以沒有章程嗎
1、企業不可以沒有章程。因為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公司申請設立登記等事項,均應當向登記機關體檢公司章程規定,若公司沒有公司章程,不能獲得批準,即不能獲得登記。
2、法律依據:《公司法》
第二十三條,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四條,有限責任公司由五十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
公司章程約定表決權可以嗎
1、可以,我國公司法規定,一般情況下,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在股東會上行使表決權時是按照出資比例。這是由于股東出資越多,公司的經營對其利益產生的影響就越大。但是,并非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在股東會上行使表決權就必須嚴格按照出資比例,因為如果公司章程中對公司股東行使表決權的方式做了具體規定,則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
2、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會議,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沒有表決權。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過半數通過。但是,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每一股份代表一表決權,那么按照出資比例,股份多的股東的表決權就大,所持表決權如果超過51%,則此股東就可以通過股東會決議,但是如果涉及到重要決議,則是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