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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湛江市生態環境局組織召開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會,就廣東某糖業有限公司和遂溪縣某糖業有限公司超標排放大氣污染物造成生態環境損害的相關事宜進行賠償磋商,并成功簽訂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議。
該兩起案件是湛江市首次通過委托專家進行簡易鑒定評估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也是湛江市探索建立簡易鑒定評估與磋商程序的成功案例,對全市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改革工作具有良好的示范和引領作用。
今天,兩家被執行行政處罰的企業代表表示,要積極履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按照協議進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提高工藝水平,向省標準靠攏。
2月10日,湛江市生態環境局遂溪分局對廣東某糖業有限公司和遂溪縣某糖業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經遂溪縣環境保護監測站采樣監測,兩家公司鍋爐廢氣排放口排放的廢氣均超標,涉嫌污染大氣環境。
3月8日,湛江市生態環境局對兩家公司超標排放大氣污染物的行為進行環境行政處罰立案,同時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調查工作。經調查,兩案件均屬于損害事實簡單、責任認定無爭議、損害較小的案件。2023年5月20日,湛江市生態環境局與兩家公司共同委托三位專家開展簡易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工作。經鑒定評估,該兩家公司超標排放大氣污染物行為造成的生態環境損害事實明確,損害數額分別為36941.90元和49181.15元。
6月7日,湛江市生態環境局組織召開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會。磋商會上,湛江市生態環境局對環境違法事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依據以及生態環境鑒定評估意見進行闡述,與賠償義務人就賠償金額、責任承擔、履行方式、期限等問題進行磋商。通過磋商,兩家公司均表示已經深刻認識到環境污染造成的危害性,愿意積極履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同意按照協議進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并當場簽訂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議。
接下來,湛江市生態環境局持續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繼續踐行“環境有價、損害擔責”原則,積極辦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有效修復生態環境,持續改進環境質量,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態環境權益,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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