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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徐聞縣檢察院給予我的司法救助,為我一家人紓困解難。”近日,一起危險駕駛案被害人林某某在收到2萬元國家司法救助金時,激動地對檢察官說。
2021年2月13日,退役軍人林某某被酒后駕車的李某某撞傷,導致左脛骨外側平臺粉碎性骨折、右跟骨粉碎性骨折,經鑒定,林某某致殘程度為傷殘十級。林某某被撞傷后,因住院治療及身體康復需要,基本不能務工。出院后,根據林某某康復情況,后續還需繼續進行康復治療。林某某一家共7口人,其兄嫂待業;父母均年屆七旬,分別患有心臟病、冠心病。全家7人居住于5間瓦房,生活來源主要依靠林某某父母的微薄補貼。案發后,被告人沒有對被害人林某某進行賠償,林某某沒有獲得過司法救助或者其他救助。
在確定林某某的情況符合《人民檢察院開展國家司法救助工作細則》規定的應當予以救助的情形后,徐聞縣人民檢察院第一時間啟動司法救助程序,決定給予林某某國家司法救助金2萬元。
據了解,2021年以來,徐聞縣人民檢察院共給予272名因案致貧當事人國家司法救助金115萬元。下一步,徐聞縣人民檢察院將持續深入開展國家司法救助工作,把農村地區五類因案致貧當事人作為重點救助對象,進一步暢通救助渠道,規范司法救助案件辦理,切實維護好救助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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