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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剛上班的赤坎法院法官莫凱程打開案件材料收件箱,一面“執法有道,妙手如神”的錦旗赫然呈現眼前。正當他疑惑時,工作手機里申請執行人盧某打來了一通感謝電話……
事情還得從2022年1月18日說起。當天凌晨,盧某和羅某某家樓下的電動自行車維修服務檔口發生火災,火災造成盧某和羅某某的房子大面積受損。根據消防救援單位出具的《火災事故認定書》認定:起火原因為岑某經營的電動自行車維修服務檔口電氣線路短路引燃物導致火災。盧某、羅某某與岑某多次協商賠償無果后,盧某、羅某某向赤坎法院提起訴訟。法院經審理后判決岑某向盧某、羅某某賠償財產損失及支付鑒定費等。判決生效后,岑某卻一直沒有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盧某、羅某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而強制執行決定作出后,岑某卻仿佛人間消失般,找不到蹤跡。2022年10月,赤坎法院干警通過執行網絡查控系統向金融機構、車輛登記部門、證券機構、網絡支付機構等發出查詢通知,但發現被執行人名下無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案件只能終結本次執行。
2023年2月份,恢復案件輾轉來到莫凱程手上,莫凱程首先核實申請執行人提交的恢復執行申請書上關于本案新的財產線索是否真實存在,并根據多次的走訪、調查聯系上了被執行人岑某。
“那場火災后,不僅禍及樓上鄰居,我多年經營的修車檔也化為烏有,我并非不想賠償,而是如今一家人的生計只靠我一人務工,生活壓力太大?!泵鎸碓L的法院干警,被執行人岑某禁不住真情流露。
“如果不能一次性還清,那么分期賠償能否接受呢?法院愿意幫助執行雙方協調?!笨紤]到被執行人的實際困難,莫凱程從法理和關懷方面對申請執行人與被執行人展開勸導。最終,雙方均同意分期支付賠償款。申請執行人與被執行人簽署執行和解協議,被執行人以46000元的款項結清本案應付的賠償款,分四期結清,目前申請執行人已收到首期案款40000元,剩余的6000元將在2023年10月之前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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