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請注冊商標?申請注冊商標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個人申請注冊商標有兩種途徑。第一種是申請人直接申請辦理,第二種是申請人委托代理機構申請。注冊的流程是先設計商標結構,接著查詢商標備案。在準備注冊材料然后提交注冊申請,最后等待注冊的通知。
申請商標注冊需要的材料:
1、國內法人或其他組織:應當提交營業執照、法人登記證、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社會團體法人證書、律師事務所執業證書、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等有效證件的復印件;辦學許可證、期刊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等證件不能作為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
2、國內自然人:應當提交身份證、護照、戶籍證明等有效身份證件的復印件,以及提交《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復印件或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合同復印件。自然人提出商標注冊申請的商品和服務范圍,應當以其在營業執照或有關登記文件核準的經營范圍為限,或者以其自營的農副產品為限。
3、港澳臺或國外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應當提交所屬地區或國家的登記證件復印件。外國企業在華的辦事處、常駐代表機構的登記證復印件無效。上述文件是外文的,應當附送中文譯文;未附送的,視為未提交該文件。
4、港澳臺自然人(且自行辦理):應當提交通行證復印件;申請人為國外自然人且自行辦理的,應當提交護照復印件及公安部門頒發的、在有效期(一年以上)內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外國人居留許可》或《外國人居留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二十二條
商標注冊申請人應當按規定的商品分類表填報使用商標的商品類別和商品名稱,提出注冊申請。
商標注冊申請人可以通過一份申請就多個類別的商品申請注冊同一商標。
商標注冊申請等有關文件,可以以書面方式或者數據電文方式提出。
第二十八條
對申請注冊的商標,商標局應當自收到商標注冊申請文件之日起九個月內審查完畢,符合本法有關規定的,予以初步審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