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請勞動仲裁?申請勞動仲裁的證據范圍有哪些?
在勞動爭議發生一年內向公司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即可。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1、首先建議你和老板協商解決,如果協商達不成共識,如果你和老板之前是有過合同或者協議的,建議你到當地的勞動監察去舉報,這并且還有一定金額的獎勵。勞動監察部門專門處理勞動糾紛,應該可以合理的解決這類問題的。
2、如果是企業或者用工部門事先有過的規章制度的,并且你也知道的話,那么你只能認了。但是扣錢也需要明文規定,不是公司說扣多少就扣多少的。
3、如果你沒簽勞動合同的話,那么,你可以起訴他,讓他從你工作那天開始,每月支付你雙倍的工資,如果沒有交保險,那么你還可以要求公司補交以前的保險。根據《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第四條及第六條的規定,提成工資屬于按營業額提成或利潤提成辦法支付給個人的工資,構成工資總額的一部分,因此拖欠提成也是屬于拖欠工資的行為。
申請勞動仲裁的證據范圍如下:
(一)可以用在社保局打印并蓋章的社保清單;
(二)地稅局打印并蓋章的個稅完稅證明;
(三)銀行工資賬單、工資條;
(四)用人單位為員工辦理的暫住證、工牌、工作服工作證等;
(五)考勤記錄、入職表、派工單;
(六)工友同事的證人證言;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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