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改變孩子的監護人?
1、變更監護人,可以先向由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提出申請,由其指定監護人。
2、如對指定不服,可以向法院申請,人民法院根據有關個人或者組織的申請,撤銷其監護人資格,安排必要的臨時監護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監護人的原則依法指定監護人。
監護人資格被撤銷能恢復嗎?
監護人被撤銷監護資格后還可以恢復,但是要符合法定恢復的條件。
法律規定,被監護人的父母被法院撤銷監護人資格后,除對被監護人實施故意犯罪的監護人不能恢復外;確有悔改表現的,經申請,法院可以在尊重被監護人真實意愿的前提下,根據實際情形將其監護人資格予以恢復,人民法院同時終止指定監護人與被監護人的關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十八條
被監護人的父母或者子女被人民法院撤銷監護人資格后,除對被監護人實施故意犯罪的外;確有悔改表現的,經其申請,人民法院可以在尊重被監護人真實意愿的前提下,視情況恢復其監護人資格,人民法院指定的監護人與被監護人的監護關系同時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