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結婚年齡怎么規定的?軍人婚假規定有哪些?
軍人結婚年齡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男性公民法定結婚年齡為22歲,女性公民法定結婚年齡為20歲。部隊響應國家號召,提倡晚婚,也就是提倡男子25周歲以后結婚,女子23周歲以后結婚。但是在新修訂的《軍隊人員婚姻管理若干規定》中,主要調整了軍隊人員初婚年齡,取消士官在駐地或者部隊內部找對象結婚的年齡限制,明確“軍隊人員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22周歲,女不得早于20周歲”,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的法定結婚年齡保持一致。所以軍人的結婚年齡是男性22周歲以上,女性20周歲以上。
軍人婚假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軍隊貫徹落實全面兩孩政策有關問題的規定》第四條軍人人員結婚,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七天,婚假期間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女方為軍隊人員,符合政策規定生育子女時,除按照規定享受九十八天產假外,增加孕產假九十天;在哺乳期的,所在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假期,提供相應條件。男方為軍隊人員,在女方分娩當年給予護理假三十天。所以軍人的婚假是法定婚假3天+增加婚假7天=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