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結婚后不能離婚嗎?法律對軍婚的保護有哪些?
我國法律規定婚姻自由,軍人既然可以結婚,當然也就可以離婚。
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現役軍人提出離婚的不受此限制。
軍人應注意正確行使離婚否決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條【軍婚的保護】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應當征得軍人同意,但是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1、完整準確地理解軍人的離婚否決權。非軍人要求離婚的,一般情況下,軍人一方有一票否決的權利。法院應根據軍人的這一意愿,盡量調解和好或者判決不準離婚。但軍人的離婚否決權只具有相對意義,否決離婚這一票能不能產生不準離婚的法律后果,不僅取決于軍人一方的愿望,也同時取決于軍人一方有無重大過錯。
2、軍人行使離婚否決權之后,要積極做好化解婚姻危機的工作。
3、根據實際情況,適時地投下離婚的贊成票。如果配偶與第三者通奸、同居、重婚或者有其他重大過錯,經教育毫無悔改的誠意,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作為軍人一方,應適時地、十分理智地為離婚投下一張贊成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