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望理論是誰提出來的?
期望理論(Expectancy Theory)是行為科學家弗隆(Vroom)于1964年在其名著《工作與激勵》中首先提出來的。其理論可以用公式表示為:激發力量 = 期望×效價。其基本觀點是:一個人把目標的價值看得越大,估計其能實現的概率越高,激勵作用就越強。期望理論說明,激勵效果取決于獎酬和潛在績效之間的關系。績效獎勵的水平越高,激勵效果越好。組織應當明確工作的任務與職責并且將薪酬與績效聯系。與此同時,員工對自身能力的評價也很重要。組織應該有意識地提供相應的培訓和資源,使員工相信自己可以達到績效標準。
期望理論的意義是什么?
基于期望理論,企業向員工提供的獎勵必須是對員工有吸引力的、可達到的。應該注意,不同員工的效價范圍和權重取值不同,企業應盡可能采用大多數員工認為效價最大的獎勵。適當調整期望概率與實際概率的差距以及達成目標的難易程度。拉開企業期望與非期望行為間的差異,也有助于增強激勵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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