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定重婚罪需要哪些證據?有事實婚姻重婚罪認定標準是什么?
配偶與第三方經過合法登記的結婚手續,或法律上認可的事實婚姻關系;需要搜集結婚登記偽造結婚證證據,重婚者與第三人所生小孩的出生證等直接證據。還可以搜集有婚外情一方與第三人存在長期穩定的同居生活證據、雙方在一起的親密照片、錄像、短信等,此外,還有親屬或朋友的證人證言、婚外情一方親筆所寫的保證書、懺悔書等。
有事實婚姻重婚罪認定標準: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后事實婚型;
3.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系同居而重婚。
根據《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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