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感謝你們法院了,困擾我這么久的難題終于給解決了,必須給調解員王大姐點贊!”近日,河南省安陽市龍安區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了一起因離婚后財產過戶引發的糾紛,當事人李先生開心地這樣說道。
原來,李先生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購買了兩套房屋。2020年11月,李先生協議離婚,離婚協議書中約定兩處房屋均歸李先生所有,若房屋需要辦理過戶或變更手續,雙方必須相互積極配合辦理。后李先生要求前妻配合辦理產權變更手續無果。無奈之下,李先生只好一紙訴狀將前妻告至法院。
該案受理后,調解員王燕萍大姐審閱材料,發現該案事實清楚,具備一定的調解基礎。于是,第一時間聯系上李先生,了解到離婚后雙方關系并未緩和,反而因各種分歧頻繁爭執,使得原本就緊張的關系更加惡化。遂與其前妻取得聯系,其前妻表示李先生做事絲毫不顧及情面和自己的感受,因此不愿意配合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經過王艷萍反復耐心細致的釋法明理,道明其中利害關系,最終其前妻也意識到雙方斗氣只會激化矛盾,故主動聯系李先生辦理了過戶手續,李先生遂向法院申請撤回起訴,并對該院王艷萍的調解工作給予了高度的肯定和贊揚。
近年來,河南省安陽市龍安區法院將始終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繼續加強訴前調解工作,本著應調盡調、能調盡調的原則,密切把矛頭化解在源頭,把群眾的“小”案件辦出好效果,不斷為群眾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務,切實提升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劉震 羅保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