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程序怎么理解?行政處罰程序有什么?
行政處罰程序是國家行政機關依法對違反行政法規(guī)范,尚不夠刑事處分的相對人進行制裁的活動方式和步驟。行政處罰是對相對人的不利決定,影響相對人的權益,為使其合法、公正,有必要在程序上予以保障。許多國家在行政程序法中對此加以規(guī)定,如美國、德國等,并十分強調(diào)在作出處罰裁決前聽取相對人的意見和向相對人說明理由等。
行政處罰程序有什么?
1.簡易程序,又稱當場處罰程序,是行政主體對違法事實清楚、情節(jié)簡單、違法輕微,當場處罰的程序。
2.一般程序,又稱普通程序,即除簡易程序之外作出行政處罰必須遵循的程序,主要適用于事實認定有分歧、情節(jié)復雜、后果較嚴重的違法行為。
3.聽證程序,指行政機關在作出處罰決定之前,公開舉行由利害關系人參加的聽證會,對事實進行質(zhì)證、辯駁的程序。嚴格地說,聽證程序不是與簡易程序和一般程序相并列的一種程序,而是一般程序中的特殊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