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權和軟件著作權一樣嗎?
是不一樣的,著作權過去稱為版權,也就是復制權。商標權是商標專用權的簡稱,是指商標主管機關依法授予商標所有人對其注冊商標受國家法律保護的專有權。
(1)保護的對象和范圍不同
著作權的對象是作者所創的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是有形資產。其作品包括以下形式:文學作品;口述作品;音樂、戲劇、曲藝、舞蹈作品;美術、攝影作品;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及其說明;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計算機軟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對著作權的保護范圍是指這些作品的發表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
而商標權的對象是以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構成的注冊商標,屬無形資產。對商標權的保護范圍以核準注冊的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為限。
(2)原始權利產生的途徑不同
著作權在我國同其他大多數國家一樣,都是在作者的作品創作完成之后,即依法自動產生,而不需要經過任何主管機關的審查批準。而商標權在我國實行的是注冊在先原則,只有經過最先申請注冊并獲主管機關的審查核準后,才能取得商標專用權。
(3)國家主管機關和適用法律不同
我國《著作權法》是管理著作權的基本法律。國家版權局是主管全國著作權的管理工作。
(4)保護的目的不同
著作權保護的是在文學,藝術和科學方面所創作的作品和與此相關的權益。其目的在于鼓勵有益于社會的作品創作和傳播,促進社會文化和科學事業的發展和繁榮。
商標權保護的商標,是具有區別商品或服務來源的顯著特征的標志。保護的目的是為了促進生產者保證商品質量和維護商標信譽,以保障消費者的利益,促進社會商品經濟的發展和公平競爭。
軟件著作權和專利有什么區別?
軟件著作權和專利的區別主要表現為:
1、產生條件不同,軟件著作權自軟件完成時自動產生,而專利權需經依法申請后獲得;
2、保護對象不同,軟件著作權保護的是開發者獨立開發,并已固定在某種有形物體上的軟件,而專利權保護對象為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