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臨時身份證辦理流程:
第一步,向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辦理臨時身份證,并準備戶口本和近期居民身份證的一寸照片。
第二步,提前在網上預約,到派出所辦公大廳取號碼,填寫申請信息,交費。
第三步,臨時身份證辦理時間為3個工作日,可以選擇現場郵寄。
異地補領臨時身份證流程
到公安局派出所申請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并支付證書費用。在各地申請換發或更換受理居民身份證后,受理的信息將傳遞給申請人注冊地公安局,戶籍所在地公安局將及時審核并簽發。
在收到出具的認證信息后,經所在公安審核后,公安局應在法定期限內完成制作、驗證和出具,申請人憑認證回執到受理處領取臨時身份證。建議在異地辦理臨時身份證時應當提前了解當前所在地是否有辦理身份證的辦事處,可以通過互聯網搜索或朋友獲取信息。
二、臨時身份證多久能辦好?
身份證在外地丟失,有時候只需要當場告知售票員身份證號碼,有的時候需要身份證。此時可以申請臨時身份證,但是僅限于當天使用。一定要記住身份證號,告訴警察身份證號后幾分鐘就能拿到臨時身份證。不用擔心身份證丟了不回家。
對于因丟失、被盜或忘記攜帶身份證而需要登機、坐火車旅行或緊急入住酒店的人員,機場、火車站和酒店的派出所將及時為國家人口信息系統批準的人員發放臨時身份證件,但僅限于本次航班、火車和酒店住宿。
臨時身份證的有效期分為三個月和一年:尚未領取居民身份證或證件丟失或損壞的,發給有效期為三個月的臨時身份證,臨時身份證上填寫阿拉伯數字;為常住戶口的特定人員發放有效期為一年的臨時身份證,由漢字填寫。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臨時居民身份證會在申請后3天內發給申請人,緊急的話當天就可以拿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