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該怎樣處理學生作弊問題?
1、讓學生寫舞弊的過程:
在做處理之前,一定要趁證據還在讓學生用文字將自己的作弊過程詳細寫出來,簽上自己的姓名。這道工序不能省,以免孩子事后因為害怕或者其他原因歪曲事實,更可以避免家長的胡攪蠻纏。
2、讓學生寫作弊的心態
其實也就是要孩子寫清以下這幾方面的問題
1)、對考試紀律你知道嗎?
2)、為什么想要作弊?
3)、你怎么看待自己的作弊行為?
3、正本清源
班主任針對學生所寫的作弊心態,進行分析,找出學生作弊的內在原因,并對學生進行相應的批評教育,要讓學生深刻認識到考試作弊行為的危害性。亡羊補牢,為時未晚。
4、相關處分
無規矩不成方圓,對于考試作弊行為肯定要嚴懲才能以儆效尤。
一般而言,這種處分會上報到級組、學校德育辦公室,由班主任、級長及德育主任視情節的輕重確定處分的類型。
5、知會家長
孩子的成長,離不開父母的教育。事情發生后,請家長來學校是必不可少的。家長來校后,有四件事要做:
1)、學習學校關于考試紀律及作弊行為處罰的相關條例
2)、閱讀孩子所寫的相關材料
3)、通告對孩子的處分,如無異議則請家長在學校的處分決定上簽名
知會家長的最終目的是為了家校合作,共同教育孩子,促進他們的成長。
6、關懷、鼓勵與鞭策
孩子還小,正處于人生發展的黃金期。不能被一次作弊行為給毀了。因此,班主任在接下來的時間里,要多關注孩子的思想和行為,及時給予孩子關懷和鞭策。并鼓勵他用自己的實際行動彌補自己的過失,爭取早日撤銷學校的處分。
大學生考試做弊會得什么處分?
大學生考試作弊是一個很大的事情。他是要看嚴重程度來確定處分的,輕則通報警告,重則記錄檔案記過處分。
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第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視情節輕重,同時給予暫停參加該項考試1至3年的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可以同時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
1、組織團伙作弊的。
2、向考場外發送、傳遞試題信息的。
3、使用相關設備接收信息實施作弊的。
4、偽造、變造身份證、準考證及其他證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參加考試的。
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考生有前款嚴重作弊行為的,也可以給予延遲畢業時間1至3年的處理,延遲期間考試成績無效。
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第五條:
考生不遵守考場紀律,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安排與要求,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為考試違紀:
1、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規定的座位參加考試的。
3、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題或者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繼續答題的。
4、在考試過程中旁窺、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者手勢的。
5、在考場或者教育考試機構禁止的范圍內,喧嘩、吸煙或者實施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的。
6、未經考試工作人員同意在考試過程中擅自離開考場的。
7、將試卷、答卷(含答題卡、答題紙等,下同)、草稿紙等考試用紙帶出考場的。
8、用規定以外的筆或者紙答題或者在試卷規定以外的地方書寫姓名、考號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標記信息的。
9、其他違反考場規則但尚未構成作弊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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