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式基金有哪些?
我們知道,基金類型可分為多種
根據基金單位是否可以贖回或增加,基金可分為開放式基金和封閉式基金。開放式基金和封閉式基金共同構成了基金的兩種主要運作方式。開放式基金也已經成為了國際基金市場的主流運作方式,我國香港臺灣以及英國的基金市場上有大約90%的基金均屬于開放式基金,相對于封閉式基金而言,它具有流行性較強、透明度較好、投資便利以及存在激勵約束機制等優勢。
根據不同的標準,開放式基金也可以分為不同的種類。
(1)根據是否能在證券交易所買賣交易,可以分為契約型開放式基金和上市交易型開放式基金。基金單位不能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的證券投資基金就是契約型開放式基金。這類基金不能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因此,投資者必須選擇其他的方式來買賣交易,比如通過“申購”或“贖回”來操作,操作雙方分別為投資者和基金公司。上市交易型開放式基金是基金單位可以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的證券投資基金,交易雙方是各個投資者。比如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ETF)和上市開放式基金(LOF)。
(2)根據投資對象不同,可以分為貨幣市場基金、期貨基金、期權基金、股票基金、債券基金以及混合基金等等。另外,根據投資風格不同,股票基金又可以分為成長型基金、價值型基金、混合型基金。
(3)根據不同的投資目標,可以分為成長型基金、平衡型基金以及收入型基金。
(4)根據不同的投資理念,可以分為主動型基金和被動型基金(指數型基金)。
開放式基金的特點
1、開放式基金一般無特定存續期限;
2、開放式基金的規模不固定,投資者可隨時提出申購或贖回申請,基金份額會隨之增加或減少;
3、開放式基金的份額不固定,投資者可以按照基金管理人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向基金管理人或其銷售代理人提出申購、贖回申請,交易在投資者與基金管理人之間完成;
4、開放式基金的買賣價格以基金份額凈值為基礎,不受市場供求關系的影響;
5、開放式基金向基金管理人提供了更好的激勵約束機制。
開放式基金又稱共同基金,是指基金發起人在設立基金時,基金單位或者股份總規模不固定,可視投資者的需求,隨時向投資者出售基金單位或者股份,并可以應投資者的要求贖回發行在外的基金單位或者股份的一種基金運作方式。投資者既可以通過基金銷售機構購買基金使得基金資產和規模由此相應的增加,也可以將所持有的基金份額賣給基金并收回現金使得基金資產和規模相應的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