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盈余公積必須提取嗎?
法定盈余公積金是國家規定必須提取的公積金,它的提取順序在彌補虧損之后,按當年稅后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已達到注冊資本50%時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積可用于彌補虧損、擴大公司生產經營或轉增資本,但企業用盈余公積金轉增本后,法定盈余公積金的余額不得低于轉增前公司注冊資本的25%。非公司制企業法定盈余公積的提取比例可超過凈利潤的10%。法定盈余公積的主要用途為:一是彌補虧損;二是增加資本(股本)。
法定盈余公積怎么計算?
法定盈余公積按當年凈利潤計提,不是按營業利潤,也不是按利潤總額計提,凈利潤=利潤總額-所得稅;計算公式是:法定盈余公積=當年凈利潤×10%。
盈余公積是指公司按照規定從凈利潤中提取的各種積累資金。盈余公積是根據其用途不同分為公益金和一般盈余公積兩類。公益金專門用于公司職工福利設施的支出。按現行規定,上市公司按照稅后利潤的5%至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益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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