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貨運詐騙”案件引發社會關注。該案中,犯罪團伙通過冒充貨主和司機,實施雙向詐騙。警方經過縝密偵查,最終抓獲犯罪嫌疑人48名,采取刑事強制措施33人,追贓挽損40余萬元,為受害司機討回公道。
此案中,犯罪分子利用的是物流撮合平臺,而非真正的網絡貨運平臺。根據交通運輸部、國家稅務總局印發的《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管理暫行辦法》,網絡貨運經營是指經營者依托互聯網平臺整合配置運輸資源,以承運人身份與托運人簽訂運輸合同,委托實際承運人完成道路貨物運輸,并承擔承運人責任。而物流撮合平臺僅提供信息發布和交易撮合服務,不參與貨物承運合同的簽訂,也不承擔承運人責任。
業內專家指出,網絡貨運行業是交通運輸部主管的創新行業,其運作模式要求平臺與貨主和司機簽訂合同,平臺作為承運人向貨主收取運費,并在司機完成運輸后支付運費,從中賺取差價和服務費。而撮合平臺則通過競價方式達成交易,容易引發行業低價競爭,且存在監管漏洞,使得不法行為有機可乘。今年7月,《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服務規范》正式實施,進一步規范了網絡貨運新業態經營行為,促進道路貨運平臺經濟規范健康發展。但此類管理辦法都不適用于撮合環節的服務監管,行業尚無專門針對撮合平臺市場交易的規范文件。
安徽高度重視物流行業的轉型發展,積極推動物流業降本增效。安徽省交通運輸廳等部門印發了《關于促進網絡貨運行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旨在進一步支持和規范網絡貨運行業發展,促進貨運物流降本提質增效。安徽省的網絡貨運行業在政策支持和行業規范下,呈現出快速發展的態勢。截至2023年底,全省網絡貨運企業已達362家,行業發展規模居全國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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