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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非標電動自行車置換淘汰工作進入沖刺階段
每日商報訊 今年以來,全省各地積極推動備案非標電動自行車淘汰置換工作,通過“財政補一點”“企業讓一點”“回收抵一點”“運營商惠一點”“金融機構助一點”,多措施策,提前淘汰置換非標電動自行車。記者從浙江省公安廳了解到,目前這項工作已進入沖刺階段。
非標電動自行車數量龐大,存在違法行駛、交通事故多發等突出問題。2020年7月1日,《浙江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下稱《條例》)正式實施。立法兩年來,各地抓住《條例》實施契機,進一步深化“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嚴查嚴管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積極推進淘汰置換非標電動自行車。
比如,杭州推行電動自行車執法“組合拳”,教育和查處相結合,不放過路口每一起違法,對電動自行車闖紅燈開展溯源查處行動,并推出電動自行車電子牌照,在路口安裝感知設備,對電動自行車動態違法行為實施智能抓拍。
浙江電動自行車管理立法兩年來,廣大電動自行車駕駛人的安全意識明顯提升,2021年全省涉及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同比2019年下降22.25%。
接下來,全省將抓緊推進備案非標電動自行車淘汰置換工作。根據《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備案非標電動自行車自備案之日起使用期滿七年的,不得上道路行駛。使用期未滿七年的備案非標電動自行車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駛。
也就是說,從2023年1月1日起,全省所有備案非標電動自行車不得上道路行駛。如果繼續違法上道路行駛,公安交管部門可以處以300-500元罰款,拒不改正的將被沒收車輛。
另外,要提醒大家,還沒有淘汰置換備案非標電動自行車的要抓緊置換,避免出現集中置換導致貨源不足、上牌等候時間長等情況。
來源:每日商報 作者:通訊員 陳誼 記者 駱靜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