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無證上崗、“飛單”等問題,又有券商和券商員工遭監管處罰。
11月28日,浙江證監局連發7張罰單,包括對粵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粵開證券”,830899.NQ)杭州分公司采取監管談話措施的決定,以及對粵開證券金華雙龍南街證券營業部、符子青、姜勇、仇順良、李靜月、劉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資料圖】
從處罰原因看,粵開證券分公司及營業部在日常合規管理中存在薄弱環節,未能有效防范員工違法違規風險;員工則存在私自違規為客戶的融資活動提供中介、擔保或者其他便利的行為等。
粵開證券連吃兩張罰單
因未能有效防范員工違法違規風險,粵開證券一分公司、一營業部遭罰。
經查,粵開證券杭州分公司存在不具備證券從業資格人員違規參與客戶營銷的情況。分公司在日常合規管理中存在薄弱環節,未能有效防范員工違法違規風險。對于該分公司,浙江證監局決定采取監管談話的監督管理措施。
另外,粵開證券金華雙龍南街證券營業部員工在從業期間,存在私自違規為客戶的融資活動提供中介、擔保或者其他便利的行為。營業部在日常合規管理中存在薄弱環節,未能有效防范員工違法違規風險。對于該營業部,浙江證監局決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
員工方面,浙江證監局發現符子青、姜勇、仇順良在從業期間,存在私自違規為客戶的融資活動提供中介、擔保或者其他便利的行為。對于三人,浙江證監局決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
澎湃新聞記者查詢中國證券業協會官網發現,符子青的從業信息已經無法查詢,仇順良目前已離開粵開證券,粵開證券目前也沒有名為姜勇的證券從業人員。
中信證券一員工、天風證券一員工被出具警示函
此外,浙江證監局還對兩名從業人員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經查,李靜月在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信證券”,600030.SH、06030.HK)浙江分公司從業期間,向客戶提供風險測評答案,反映出其合規意識淡薄。
另經查,劉聰在天風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天風證券”,601162.SH)杭州金城路證券營業部從業期間,向他人推薦銷售非天風證券發行或代銷的金融產品。
對于李靜月、劉聰,浙江證監局決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
值得注意的是,券商員工在從業期間,向他人推薦銷售非任職券商發行或代銷的金融產品,俗稱“飛單”。
這一現象歷來是重點監管對象。此前在3月25日,因私自銷售非該公司代銷的私募基金產品等問題,安徽證監局對轄區某證券營業部及其負責人分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這一違規行為也會造成巨大損失。4月25日,中國裁判文書網披露的一則判決書顯示,某銀行原理財經理向客戶私自售賣非該行理財產品,造成投資者損失,該行被判承擔客戶投資損失50%的責任。
澎湃新聞記者 孫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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