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將至
新一輪“婚姻促進”即將到來
從以前的“有錢沒錢,回家過年”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到現在,“沒有男女朋友不準回家。”
“促婚”讓一些年輕人感到無奈
與之相對應
“急著領證”“相親”“租女朋友”
這樣的現象也相繼出現
……
“你昨天不是才來離婚嗎”
2020年初,蘇州的丁女士通過婚戀平臺認識了自稱“警官”的朱女士。在她5個月的時間里,朱以“工作調動及管理關系”、“討債現金流不暢”等各種理由向丁女士借款,共計50多萬元。
為了打消丁女士的疑慮,朱某提出結婚,但婚后不到兩個月,朱某經常不回家,多次爭吵后,兩人離婚。
但與丁女士離婚的第二天,朱某和另一名女子到民政局登記結婚。
民政局的工作人員查看了兩人的證件,突然認出了朱:“你昨天不是剛離婚嗎?”
另一方面,離婚后,丁女士在仔細回憶了朱某的異常行為后,決定報警。
據警方調查,其實,朱是一個“情感欺騙”的慣犯。
自2000年以來,他在20年里因欺詐被拘留或監禁了7次。
最近兩年,他通過偽裝身份,從12名女性受害者那里騙取了350多萬元。
據悉,朱通常會在各大婚戀網站上選擇經濟條件好的大齡獨立女性作為對象。當女子落入“甜蜜陷阱”后,朱開始想盡一切辦法騙錢。
目前,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朱有期徒刑十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四萬元。
“租女友”過年:臨時要求加價
對于單身年輕人來說,為了避免回家過年“被催結婚”的尷尬,有人想到“租個男/女朋友”回家過年。
除了“租房者”市場,還有許多潛在的風險。
有一次,浙江省衢州市一名女大學生被非法拘禁,原因是她在網上相信了一個“找女朋友”的帖子,被限制人身自由。
29歲的小何曾經在網上租過女朋友,價格是每天1500元。女方要求小何先交200元的“交通費”,再索要“服裝費”,但沒想到的是,小何在給女生轉賬后立即被勒索。
此外,“租房者”暫時要求加價,否則會告訴家長真相;也有“租房者”不還父母紅包的情況發生。且不說個人和經濟損失,混亂的“租房者市場”也可能涉及非法交易。
在網站的搜索引擎中進入“租女友平臺”,瀏覽頁面有50多個,其中有很多知名的交友網站。
點擊進入一個“人人網”網站,里面的選項甚至涉及色情交易。
小何被騙后也覺得:“租房市場太亂了,到處都是坑!”
一人分飾多角
紅娘是她,女友也是她
32歲的倪(音譯)來自江蘇,她在得知朋友程離婚并正在找女朋友后,便和女兒組成了一個“同事”。
在倪的牽線下,程先生和“”開始戀愛。并與倪虛構人物“之女”成為微信好友,先后為“之女”轉賬學習資料1000余元。
在與“”相處的8個月里,倪因為父親車禍、母親腦溢血、哥哥工地事故、女兒自殺、癌癥等諸多離奇的原因,向“男友”程借了15萬元,并且一直拖欠。程先生意識到自己可能被騙后,就報了警。倪承認及其家人都是虛構人物,騙取程先生的15萬元已被揮霍一空。
經審查,檢察院認定倪某的行為構成詐騙罪,于2020年7月17日向法院提起公訴。
被騙前的甜言蜜語
被騙后,人財兩空
你們把對方當成“真愛”
對方是“割韭菜”
這種“甜蜜”的騙局
我們應該如何避免?
留心對方真實身份信息,多種信息源交叉驗證
除了身份證件,對嗎
方的工作地址、同事、朋友、家人等社交關系需與之對應,如對方以各種理由推遲接觸以上人員、接觸后避而不談相關事由、接觸反饋信息與其社交形象不符,需格外留意。多種或不合理名目索要錢款需謹慎,封閉約會需慎重
絕大部分騙局的落腳點就是騙財或騙色。前期約會場合需慎重選擇,對方家中、酒店等封閉場合約會需提高警惕,可以委婉更換約會場所。一旦對方提出錢財要求,要格外慎重。對于第一次借款后未按預定還款的,不要礙于面子,要注意及時溝通并止損。
注重搜集、固定證據,及時報警尋求幫助
在交往過程中要注意保留微信、短信等聊天記錄、轉賬記錄等。受害者一旦發現受騙,要通過司法機關維護自己的權利。
過年被催婚
不少人情急之下
開始一系列“花式交友”
但不得不注意的是
交友需謹慎!
年關將至
別讓自己人財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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