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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冠豐(1996年4月-),原名李天一,中國著名歌唱家李雙江和夢鴿之子,因“李天一打人事件”和“李冠豐性侵案”而知名。
2011年他因與人斗毆引發關注,被拘留教養1年。2013年2月其涉嫌輪奸案被刑事拘留,在網上掀起熱議,后以強奸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
從五歲成為“申奧形象大使”到少年冰球選手、少年鋼琴家、15歲舉辦演唱會,李雙江之子李天一這份令眾人羨慕的輝煌履歷中,摻雜著多少“星二代”的特權?李天一如果生長在普通家庭相信也未必能獲此殊榮吧? 由此,“李天一涉嫌輪奸案”的發生,使“星二代”再次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
良好的家庭環境、優越的教育背景為“星二代們”囂張跋扈、目無法紀行為埋下滋生的土壤;“星爹”和“四通發達”的人際關系更成為他們仗勢欺人、為所欲為的堅強后盾。而正是父母對他們教育的缺陷,導致了這些年輕人屢屢做出“坑爹”行為。張國立之子張默吸毒事件發生后,張國立曾經請求公眾和媒體“寬容待他(張默),給一個迷途中的年輕人改過自新的機會”;李天一在2011年尋釁滋事案發生后,李雙江也曾公開向受害者和社會道歉,誠懇的態度和語言獲得了大部分人的諒解。然而,孰不知,父母一次次替子女“擦屁股”、請求社會寬容,從而助長了“星二代”們產生“再大的事由老子去擺平”的心態,最后形成“越幫越壞”的惡性循環。正是這種過度的溺愛與錯誤的包容,令這些年輕人找不到迷途知返之路。“慈母多敗兒、嚴父出孝子”,該是這些“星爹”、“官父”們深刻反思的時候了!
“子不教、父之過”,李雙江錯誤的教育方法是李天一“犯罪”的一大推手。李雙江認準“根紅苗正”, 讓孩子有“棱角式”的成長,對其聽之任之,自由發展。他自認為兒子接受的都是“正面”,不可能成為壞孩子,從不對李天一犯的任何過錯責罰。而李天一成長與變化的軌跡,幾乎就是對家庭教育“養不教”“教不嚴”的現實演繹。“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筆者提醒天下父母,即使讓孩子學會更多的本領,而缺少為人最基本的道德教育,那么不但“望子成龍”的夢想會破滅,說不定還會有一場噩夢等著你,莫要等到后悔莫及時才認識到“愛之深、責之切”的深刻含義。
錢不是萬能的,權力更不將所有“路障”都擺平,在我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李天一事件”不但給那些用其名聲人脈替子女經營前程,讓子女搭上成功便車的“星爹”、“官父”們上來一堂教育課,也給那些驕橫跋扈、揮霍無度、惹是生非、目無法紀的“星二代”和“官二代” 們敲響了一個警鐘,筆者希望這個警鐘能夠長鳴。
關鍵詞: 目無法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