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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促進中小微企業發展條例》于今年1月16日經浙江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條例在創業擔保貸款、創業補貼、政府采購、專項資金扶持、政策性融資擔保服務等方面,專門對扶持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的措施作出規定,為推動中小微企業持續高質量發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據統計,在浙江的企業中,微型企業占比接近85%??紤]到微型企業抗風險能力弱,此次立法的特色之一就是將“微”字寫進條例名稱中,以更好地體現促進微型企業發展的鮮明導向。
浙江是一個土地資源小省,小微企業缺空間、缺配套、缺要素、缺服務等問題比較突出。近年來,浙江加大小微企業園建設,較好地解決了這些問題。截至2022年12月,全省已建成1354個小微企業園。條例總結實踐經驗,明確小微企業園的準公共屬性,強化其在企業集聚、產業集群、要素集約、服務集成和治理集中等方面的功能,使之成為推動小微企業轉型升級和集群化發展的重要承載地。
為破解小微企業融資難問題,條例要求有關部門采取措施引導金融機構建立和完善適合小微企業的信貸制度,增加小型微型企業融資規模和比重,逐步擴大信用貸款、中長期貸款、無還本續貸規模和首貸戶覆蓋面,并將普惠金融創新及實施成效作為對其考核評價的重要指標。
來源: 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