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衛生健康委日前發布通知,公布第四周期第六批綜合(專科)醫院等級評審結論,確定三級乙等綜合醫院7家,三級甲等精神病醫院6家,三級甲等腫瘤醫院1家,三級甲等眼科醫院2家,有效期均為5年。
其中,寧海縣第一醫院、寧波明州醫院、德清縣人民醫院、平湖市第一人民醫院、海鹽縣人民醫院、武義縣第一人民醫院、仙居縣人民醫院等7家醫院為新晉三乙綜合醫院,寧波市眼科醫院為新晉三甲眼科醫院。
(資料圖片)
浙江省醫院是如何評審的呢?一起了解~
根據浙江省衛生健康委2019年制定的《浙江省醫院評審辦法》,醫院評審包括各級各類醫院的評審,醫院評審以5年為一個評審周期,實行動態管理。
評審權限與組織
浙江省醫院等級分為三級四等,即三級甲等、三級乙等、二級甲等、二級乙等和一級醫院,其中一級醫院不分等次。
評委會委員由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在醫院、醫療管理服務指導機構、行業學(協)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社會評估機構等推薦的基礎上遴選聘任,原則上每5年聘任一次。行政管理部門在職公務員不得在評委會中任職、兼職。
評審程序與結論
各級醫院評審結論分為合格、不合格,對評審結論為“不合格”的醫院下達整改通知書,給予6個月整改期。
醫院應當于整改期滿后及時向執業登記的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申請再次評審,再次評審結論不合格的,由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根據權限和評審具體情況,降低或者撤銷醫院等級。
來源:浙江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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