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多地的房產市場出現紊亂的情況,北京作為首都,自然相繼推出了抑制政策,對限價房作出了新的規定,維護房產市場的穩定發展。那北京限價房新規都包含哪些內容呢?接著就一起來看看吧!
在北京限價房新規中,這類房屋的比值是按照土地轉讓價格和相關部門預估價格之比,作為限價房的銷售價格,具體比例大致是85%,也就是3/4。如果兩者之比大于85%的話,該限價房則是由所建造的開發商自行負責出售,只要符合購買限價房條件的居民都可以提出申請。如果是商品房需要出售的話,產權證或是契稅交納證明應滿五年。如果兩者之比低于85%,該限價房則由相關房產部門收購,轉為公有產權住房,再進行出售。
但限價房被轉化公有產權住房后,向社會出售的時候,只有符合這類條件的居民才有資格進行申請購買。如果房屋數量有多的話,在北京無房,但具備資格居民也可以申請。但像超出一百四十平的限價房往往只面向前者出售。但是限價房進行搖號的時候,外地戶口和該限價房片區的本地居民具有房屋優先選擇權。
另外對于相關房產部門收購會限價房的時候,需要跟該建造的開發商進行書面協議的簽訂,將各自的所需承擔的責任和義務標明清楚。并且在網上簽署房屋合同后,應在十個月之內將房屋收購款項付清。然后房屋開發商在土地轉讓的時候,需要將建造標準和房屋的價格做好要求,以便于出售時,公平公正,維護好購房者的利益。還不能捆綁其他業務,不能推出精裝房戶,更不能拒絕居民用公積金購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