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流程是怎樣的?
1、了解房屋情況。買方了解房屋整體現狀及產權狀況,要求賣方提供合法的證件,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件及其它證件。
2、查檔:買賣雙方持房產證原件或按揭合同原價到檔案大廈國土部門查房檔案;
3、簽合同:如賣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交易,買方可以交納購房定金(但不是商品房買賣的必經程序)。買賣雙方通過協商,對房屋坐落位置、產權狀況及成交價格、房屋交付時間、房屋交付、產權辦理等達成一致意見后,雙方簽訂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買賣合同。
4、申請過戶。買賣雙方共同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管理部門要查驗有關證件,審查產權,對符合上市條件的房屋準予辦理過戶手續。如果存在無產權或部分產權未得到其他產權共有人書面同意的情況,則拒絕申請。
5、立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審核批準后,交易雙方才能辦理立契手續。
6、繳納稅費。稅費的構成比較復雜,要根據交易房屋的性質而定。比如房改房、經濟適用房與其它商品房的稅費構成是不一樣的。
7、辦理產權轉移過戶手續。交易雙方在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完產權變更登記后,買方憑領取房屋所有權證通知單到發證部門申領新的產權證。
8、買方付清所有房款領取房屋所有權證,賣方交付房屋并結清物業費。
二手經濟適用房能買嗎?
1、根據政策規定,新老經濟適用房的區別取決于《通知》的下發日期,即4月8日。客戶取得房屋的完稅憑證或產權證的日期在此之前的為“老經濟適用房”,在此之后的為“新經濟適用房”。
2、其中,滿五年的“老經濟適用房”上市出售時補交10%的土地價款即可。而新政策中嚴控滿五年“新經濟適用房”上市操作,規定業主確有需求出售時需要補齊差價70%的土地價款。而且,根據《通知》規定,政策出臺前的滿五年老經濟適用房仍遵從以前的經濟適用房政策規定,銀行方面應該對這樣的經濟適用房進行貸款支持。
3、“新房新辦法、老房老對待”也許真能夠從根本上解決困擾政府多年的經濟適用房分配制度不到位的問題。目前情況是,北京絕大多數銀行不愿碰觸經濟適用房這塊“燙手山芋”,不論是否“滿五年”也不論是“新房”還是“老房”,對于經濟適用房這種“特殊群體“,多數銀行采取不予貸款的態度。
4、現在房地產個貸金融市場已經進入政策調整的多變與高發時期,政策“此一時彼一時”也會經常變幻,銀行為了控制放貸流量、保障放貸質量,對借款人所要貸款的房屋進行嚴格篩選也有其一定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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